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设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对《长岭县兴泰养殖场60万羽蛋鸡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依法进行公开。
(一)建设项目概况
长岭县兴泰养殖场60万羽蛋鸡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位于长岭县前七号镇大三号村,建设规模为年产无公害鸡蛋10746t,淘汰蛋鸡55.2万只。本项目总占地为104807.6㎡,厂区主要构筑物有育雏舍、蛋鸡舍、蛋库、饲料库、兽医化验室、包装品洗涤消毒室、配电室及发电机房、锅炉房等辅助生产设施、办公用房、职工宿舍、食堂、门卫等管理及生活服务设施,蛋鸡场购置各类设备共计56台(套)。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三废均在厂区内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置,能够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能够接受。
(二) 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长岭县兴泰养殖场
项目负责人:李彦成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息
编制单位:吉林省桓宇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31-87034584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电子信箱:5194762@qq.com